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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上路直銷業面臨整骨 - 中時電子報
Jul 21st 2014, 11:09, by 馮景青
根據公平會最新統計,台灣多層次傳銷業者2013年創下高達新台幣716億元的營業額,較前年成長8.89%,從業人口更佔全國總人口數的8.58%(約211萬人),等於全台每一百人中,就有八人從事直銷工作。過去民眾對直銷看法兩極,在今年「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上路後,明定傳銷不得以介紹他人參加為主要收入,違者恐面臨7年以下徒刑,得併科最高新台幣1億元罰金,多層次傳銷產業正面臨「整骨期」,未來可望去蕪存菁。
中華民國直銷協會理事長姜惠琳表示,台灣雖然只有2,000多萬人口,卻是全球第十三大直銷市場,原因則是消費者的心態成熟,能聰明選擇商品。她指出,早在各國相關法律仍不明確時,世界直銷聯盟(WFDSA)就已定出「商德約法」,台灣則在1996年跟進,強調直銷行為必須合乎商德,「一直以來,正規的多層次行銷公司與老鼠會完全不同」。
公平交易委員會副處長林慶堂也透露,公平會已指定12家經報備的傳直銷公司協助籌設多層次保護機構,將協助處理「有向公平會報備的直銷公司」與與傳銷商間的民事爭議,未來甚至負責宣導與諮詢,降低民眾投入傳直銷風險。此機構可望於明年1月運轉。
東吳大學教授范文清表示,該法明訂財產揭露、告知義務、書面簽定契約,關於多層次傳銷的解除、終止、退貨、相關問題,也都有清楚規範。
姜惠琳直言,雖然經報備不代表沒問題,但連報備都沒有的公司就肯定有問題。據了解,在台灣成立逾23個年頭的直銷協會,旗下共有48家會員,創造出來的營業額占全國352家業者總營業額的64%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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