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新被指在華涉傳銷 商務部稱將調查核實
每經記者 金? 發自廣州
美國直銷巨頭如新近日引人關注。《人民日報》連續報導稱,如新“宣傳虛假信息、組織聚會‘洗腦’”,涉嫌傳銷。
昨日(1月16日),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公開回應稱,商務部正在對有關如新可能涉嫌傳銷的報導情況進行核實,如情況屬實,工商部門將依法依規作出處理。
如新(中國)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昨日晚間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來公告稱,目前公司正在配合國家有關部門溝通和核查,對於任何違法、違規、違紀的個人和行為,一旦調查核實後,公司將嚴懲不貸。據記者瞭解,如新此前也遭遇過類似指責。
公司回應稱合規經營
《人民日報》15日、16日連續兩天刊文稱,如新的銷售模式涉嫌精神控制、實為傳銷,該報記者通過調查發現,如新在銷售過程中存在捏造傳播政府工作報告內容、宣傳冊編造概念、“科研顧問”只掛名不做事、以媒體廣告標榜公司經營合法、製造榜樣以利用群體效應進行精神控制等問題。
另外,如新於2006年取得了直銷牌照,獲准直銷的僅限於84種產品,但在如新的產品一覽表中包括了104種產品,比中國商務部批准銷售的產品多出20種。受負面報導影響,如新股價在周三大跌16%。
如新(中國)在昨日公告中表示,公司一直在中國依法合規經營,並公開定期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因此得以持續穩健的成長。與該事件有關的任何進展,公司將第一時間對外公佈。
如新(中國)相關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解釋稱,如新(中國)在中國市場有直營門店,那20種沒有在商務部登記的商品是可以在零售渠道銷售的合規商品。但公司並未對其他指控做出回應。
實際上,如新公司在1月15日曾通過《華爾街日報》發佈了一份更為詳細的回應。該回應稱,出現在《人民日報》上的文章含有不准確和誇張的內容,公司致力於在完全符合中國政府解釋並執行的適用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運營。11年來,如新一直在中國依法經營。
“如新擁有經政府批准、在中國許多省份進行直銷的牌照,政府在去年7月份最新發放的牌照進一步擴大了在中國直銷的範圍,包含了32個省份中的19個省份。公司對旗下銷售團隊進行積極教育,以便使他們遵守一切監管規定及公司政策和程式,任何違反地方法律或公司政策的銷售團隊成員都將受到處罰。”
沈丹陽在昨日商務部的日常發佈會上表示,對任何單位、企業、個人的傳銷和違規直銷行為,商務部支持相關部門根據《禁止傳銷條例》和《直銷管理條例》予以查處。
廣東一家直銷企業負責人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非法傳銷與直銷的最大區別在於傳銷公司提供的產品價格與實際價值不對等。
據記者瞭解,傳銷共有3種經營方式,一是交入門費,二是大力發展下線,三是資金鏈方式。只要有其中一種行為,便可稱其為傳銷。
資料顯示,如新集團是全球5大直銷巨頭之一,是全球性個人護理品和營養保健品行業的領導企業。2013年第三季度業績再創紀錄:營收達9億美元,較上年同比增長76%。其中,大中華區、南亞和太平洋地區及南韓的業績尤為突出。大中華區營收為4.646億美元,與上年同期營收1.4億美元相比,增長240%,遠好於如新在歐洲、中東及非洲地區2013年第三季度的業績。
曾被指傳銷遭機構做空
實際上,這並非如新第一次遭受“傳銷”質疑。2012年8月,知名做空機構香櫞發佈調查報告指出,如新在中國做的直銷其實就是“傳銷”,而傳銷在中國是非法的。由於其經營依賴中國市場,香櫞質疑,這家企業將要面臨的法律糾紛將直接造成其收入的巨大損失。
來自香櫞的部分證據稱,如果要加入如新的銷售團隊,成為一名“一般雇員”,就必須要繳納5000元人民幣購買產品。在合肥,這筆費用則上升到了15000元。還有證據稱,合肥的“一般雇員”的“下家”,其收入需要嚴格按照比例分配給該雇員本人及其另外5個“上家”,這些人構成了整個金字塔銷售模式的縮影。
香櫞的另一質疑稱,如新名義上是直銷,但實際上通過發展直銷人員以外龐大的非正規銷售隊伍,繼續從事傳銷。根據中國相關法律,對直銷企業可以從事直銷的區域和產品有著嚴格規定。彼時,如新(中國)回應媒體稱,香櫞報告中存在不少不實信息,如新的美國總部正考慮向香櫞提起訴訟。
無獨有偶,2007年7月如新 (中國)黑龍江分公司因涉嫌傳銷被哈爾濱市工商局南崗分局執法人員查處,現場收繳“如新”系列產品100餘箱,案值200餘萬元。
曾在2012年接觸過一位如新 (中國)直銷人員的小李(化名)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回憶稱,該公司內部人士一直以“加入如新這樣的美國上市公司機遇難得”,並以“未來抗衰老、追求不老之身是趨勢”等理由試圖誘惑他加入,並經常邀請他參加講座。“他們講的全是抗衰老產品,價格很貴,我沒有接受後又總是給我打電話、發簡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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